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最近,省司法厅就进一步创新律师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提出了十项措施: 一是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律师法律顾问团(组)的职能作用,积极为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和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二是进一步发挥律师熟悉法律法规的工作优势,积极为农村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和改革措施提供及时有力的法律服务。帮助政府和农民作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积极为农村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政府加快建立健全林地产权交易平台和林地、林木流转制度;积极做好农村土地征用、资源纠纷、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 三是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向农村基层延伸,努力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组织引导律师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需求,特别是在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加工、经营和出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市场秩序整顿与规范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涉农法律事务和坑农害农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组织律师积极开展“百所千名律师服务三农”活动。拟组织全省107个县(市、区)的100多个律师事务所的1000多名律师,采取各种形式,为农村改革发展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咨询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规定,律师为农村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咨询法律和政策、为贫困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免收费用,为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各种经济实体提供法律服务可视经济状况减免或缓收费用。 五是建立律师服务“三农”义务宣传咨询日制度。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为全省律师服务“三农”义务宣传咨询日,帮助农民群众答疑解惑。 六是扩大农民工维权律师工作机构和队伍。把目前全省现有的18个律师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扩展到120个,维权律师由目前的600多名扩大到1200名。除维护进城打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外,还要为返乡农民的再创业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七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律师服务工作力量。保留和扶持欠发达地区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鼓励大中城市的执业律师到县区开办律师事务所。采用提供生活补助和免收岗前培训费用的方法,支持鼓励大中城市实习律师到偏远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实习。 八是对地震重灾区县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两年内全部免收律师协会团体及个人会员费。对在偏远贫困县执业的律师两年内免收律师协会个人会员费。律师在为贫困农民群众和农民工及返乡农民工免费提供诉讼代理的,省、市律师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补偿。 九是在省律师协会成立律师服务三农专业委员会,专门研究律师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中的法律与政策及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律师更好的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十是把为“三农”服务情况作为今后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评优表彰及推荐担任有关社会职务必备的重要条件。对于在为“三农”服务、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省厅和省律师协会将予以表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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