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26日,汉中市司法局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汉中市高速客运汽车站和汉中市劳务就业招聘现场会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220人次、解答法律问题230余件。 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大多数用工单位都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用工合同,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部分用工单位,特别是建筑领域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拖欠工资引起农民工聚集上访。从2009年底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农民工出于急切找到活干的心理,在劳动过程中,一般都没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给谁干活;二是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层层分包现象严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三是部分用工单位信誉低下,工程完工后不给劳动者验收工程量和结算工资,导致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后无凭无据,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司法局决定在农民工返城和外出务工期间,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义务宣传《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目的是对农民工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这次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开展的很及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对我们组织的这次活动大受欢迎,赞不绝口,他们说:“政府为我们想的真周到,我们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论在什么地方劳动,都要做守法公民,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要依法维权。” 活动期间市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副局长孙继明同志亲临咨询现场看望慰问了参加咨询的同志,并亲自接待了前来咨询的农民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