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期满,各所办理补贴发放手续应向市律师协会报送下列材料:
1、《陕西省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花名册》二份; 2、《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二份(填写见习内容并签字、单位鉴定并盖章); 3、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一份); 4、毕业生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律师事务所与见习学生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份; 6、《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表》一份(加盖公章,并由见习学生本人签字); 7、律师事务所银行账号一份(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由市律协审查后报省律协,省律协审核后统一报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经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最终核实后,将见习生补助金一次性打入见习生所在律师事务所账户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