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是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七周年,也是全省首个法律援助宣传日。为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9月1日,市司法局组织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人员、律师20余人,在市中心广场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纸杯2000多个,接待法律咨询11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起,活动现场隆重热烈,深受群众欢迎。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毅,副局长孙继明及汉台区司法局领导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丁毅局长还接受了汉中电视台的专访,就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便民措施以及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创新举措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丁毅局长指出,法律援助是政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由政府出资,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如何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汉中”建设,丁毅局长强调指出,今后将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一是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规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民委员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二是启动法律援助“12348直通车”活动,开通咨询电话,定期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直接深入到农村乡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受理工作,缓解因为城乡律师资源分布不均衡而导致的农民“打官司难”问题;三是在农村探索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民在劳务纠纷、购置低劣农业生产资料、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及涉法信访问题、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