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日,陕西南星律师事务所受南郑县法律援助中心委托,指派龚振颜、林云律师参加了在南郑县看守所举行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牌匾暨“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公示牌挂牌仪式。
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南郑县司法局、南郑县看守所、陕西南星律师事务所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认真贯彻执行汉中市政法委、汉中市公安局、汉中市司法局等十部委“关于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汉市司字(2013)88号〕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大力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更是本县法制文明建设的一大进步。它必将对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权利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必将对本县司法公正公平、执法公开透明产生积极的影响。我所将加强与南郑县看守所工作上的联系、沟通,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责,一如既往地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与南郑县看守所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南郑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真正发挥作用。
(杨秋平、林云 供稿 马惠民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