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职律师办公室:
为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省对执业律师年度教育培训相关规定,市律师协会决定举办2015年度全市律师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15年10月9日下午14:00—17:30前,所有参训人员以所为单位统一在温州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10月10日至10月11日培训,培训时间两天半。
二、培训内容
1、传达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开展律师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安排部署我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
2、举办全市律师依法治国教育活动专题辅导讲座;
3、邀请陕西省高级法院原法官培训中心主任、高级法官、教授赵建民讲授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疑难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三、参训人员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留坝县律师事务所业务人员,汉中市及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市公职律师办公室公职律师。各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可采取自愿原则参训,不安排食宿。
四、培训费用
为便于培训班集中统一管理,采取统一购置培训资料、笔记本,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的原则,汉台区所属律师事务所及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市公职律师办律师培训期间不安排住宿,每人交费450元,其余各县参训人员每人交费600元。报到时以所为单位统一缴纳,市律协出具收据。
五、培训要求
按照《律师法》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及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有关要求,执业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参加年度业务培训,是年度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凡参训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请假缺席。确有特殊事情不能参训者,需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办)主任审核,经培训班会务组批准,报市律师协会备案。
附:培训班会务组工作人员:
王丽萍 市律协秘书长 电话:13772823196
付建国 市司法局公律科 电话:13209163318
陈昱行 市律协工作人员 电话: 13629168298
汉中市律师协会
201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