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律协《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进一步加强律师行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全国律协《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进一步加强律师行风建设的意见》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各律师事务所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市律协秘书处。
2016年8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律师队伍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律师行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律师工作在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职能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律师行风建设的重大意义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总结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提出了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了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工作总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高屋建瓴,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既直面问题、切中时弊,又充满自信、催人奋进,体现着坚强的党性原则,彰显了党中央的责任担当,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对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提出要严明党纪,强化问责,锲而不舍贯彻中央有关规定,坚决遏制腐败现象,严肃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
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贯彻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行风建设,是确保律师工作坚持正确方向,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建设过硬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律师协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广大律师全面系统地学习,精读深悟、内化于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扎实有效的推进律师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决摒弃重业务轻行风、重发展轻纪律的观念,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指导,促进律师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深入剖析,找准根源,推动律师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司法部党组和全国律协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律师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司法部党组要求,持续推进律师行风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律师行风建设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采取更加有效地措施加以解决。2016年全国律师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主要是解决律师执业“不规范、不诚信、不正当、不负责”的“四不”问题。“不规范、不诚信”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律师不遵守执业纪律规定,忽视当事人利益,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不尽职尽责服务,不负责任地乱许诺、违规宣传、包打官司,违反行规、所规私自收费、收案等。“不正当”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律师办关系案、金钱案,与司法人员搞不正当交往甚至利益输送等。“不负责”问题主要表现在:极少数律师缺乏专业人士应有的审慎态度,随意通过媒体网络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甚至助推舆情等。上述问题和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对律师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律师行风建设是当前律师工作十分紧迫的任务。各地律师协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司法部的工作部署,坚持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瞄准律师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找准根源,剖析成因,重点突破,抓长抓细。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开展多年的律师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精神为要求,深入推进律师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行风监督工作,在过去工作的经验和成果基础上,促进持续改善行业风气,增强律师行业诚信度和美誉度。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行风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贯彻落实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从业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在执业过程中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党员律师政治自觉,在党员律师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律师强化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加强科学理论武装,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把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到工作、学习、生活各环节、各方面。党员律师要做重道德、讲诚信、有品质的表率,先行先学,率先垂范,努力成为律师行风建设的模范。牢记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践行“依法履责、充分履责、诚信履责、规范履责”基本要求,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发展建设的职责使命。
(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健全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明确律师每年接受不少于12课时的职业道德培训,量化考核指标,实现律师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根据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进展要求,加快修订《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改《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为律师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查处和纠正律师失德失信、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指引和依据。健全律师执业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覆盖律师行业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大数据系统,有效披露律师执业基本信息和诚信信息,构建动态、阳光、透明、便民的律师执业开体系。加强律师诚信制度建设,完善律师执业行为信用记录底层数据库系统,建设开通中国律师诚信网。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对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和存在严重问题的律师执业行为进行通报,切实增强行业惩戒工作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制定落实律师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制有关工作意见,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在本所律师执业行为和执业纪律方面的主体责任要求,完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定期报告制度,本所律师因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行业规范受到主管部门或律师业务涉及的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必须向本地区律师协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试点省(区、市)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约谈的制度,对行风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进行提醒,督促整改落实。指导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落实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更好发挥党建工作功效,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的,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由党员骨干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强化律师行风监督工作。要充分总结各地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经验,健全完善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行风监督员各项工作职责,有效发挥行风监督委员会和行风监督员在律师行风建设、诚信建设以及行风督查、检查中的重要作用。丰富行风监督工作手段,建立律师行风巡查工作机制,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增强行风监督的实际效果。建立就律师执业行为征求司法机关意见的工作机制,促使律师执业活动主动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探索律师行风第三方评价机制,以对律师执业行为的满意度、诚信度和规范化程度等为指标,逐步形成对律师行风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律师行风建设评价工作科学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
律师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各地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把贯彻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律师行风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务求实效。各地律师协会要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认真部署、制定方案,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律师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将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意见的情况及时报全国律协,全国律协将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刊物、网站的宣传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对律师行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加以总结、宣传和推广,切实把加强律师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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