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根据我所规定和主任安排,我所组织全体律师对最新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学习。此次学习以资深律师领学为主、重要法条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在3个多小时的学习中,青年律师对于不懂的问题主动提问,资深律师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悉心解答,使大家对所学内容有了更加深刻、全面的理解。
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司法解释颁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律师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重要指导;2018年3月1日,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出台了关于执行的三部司法解释,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颁布后迅速成为我所律师热议的话题和学习的规范。此次学习对上述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学习和研讨,为律师在执业中准确、高效的处理相关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律师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对于刚颁布的司法解释,我所郭连庆主任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学习,提前引导每位律师掌握新法新规焦点、热点问题。各位律师也积极响应号召,克服出庭的时间冲突困难参与我所组织的学习中。通过短暂的学习,使我所律师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业务水平和本所整体的团队竞争力,以实现嘉盟律师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利益的目标。
(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 杭程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