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陕西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和《关于确定省直律师事务所实习指导律师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汉中市律师协会对根据各律师事务所报备的实习指导律师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确定12名律师为实习指导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陕西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实习指导律师的管理,指导、监督实习指导律师认真履行实习指导职责。实习指导律师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市律师协会将予取消其实习指导律师资格。现将实习指导律师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陕西时代潮律师事务所
潘浩光 殷彦军 杨惠明
2、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
常敏安 孙慧英
3、陕西秦汉律师事务所
薛进才 李 斌 王书文
4、陕西载言律师事务所
梁 伟 杨炳文 李 涛 梁 勇
汉中市律协协会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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