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市律通字[2018]04号
汉 中 市 律 师 协 会
中共汉中市律师协会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认真开展“三秦律师在行动 宪法精神入人心”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三秦律师在行动 宪法精神入人心”主题活动的通知》(陕司通[2018]33号)精神要求,市律协按照市司法局的安排意见,为认真落实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3月11日通过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同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为认真做好宪法宣传学习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中的专业优势,全市律师要结合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并通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重要意义,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忠实崇尚、自觉遵守、坚定捍卫宪法,为新时代汉中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学习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要领会宣传修宪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
(二)、重点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宣传,要全面领会、深刻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三)、做好对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和监察原则。
(四)、结合律师职业优势和工作实际,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结合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向社会大众和服务对象宣传讲解我国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以及党内法规的体系。
三、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一)、4月中旬至5月中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学习宣传,五月下旬以后将学习宣传转入常态化,深化学习成果,提升活动质量。
(二)、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要认真重视,精心安排,党支部书记和主任要带头学习宣传,及时组织全所律师内部集中学习,并结合本所律师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通过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宪法精神宣传。
(三)、担任省、市两级律协的领导,常务理事、理事、专委会主任和行业党组织的负责人要率先示范,带头学习宣传,并带动引领本所全体律师积极参与,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
(四)、各律师事务所要把认真学习宣传宪法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学习宣传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向市律协报送信息,并于5月20日前将各所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报送市律协,市律协汇总后向市司法局和省律协行业党委办公室报送。
汉中市律师协会 中共汉中市律师协会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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