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渝:
汉中市司法局转来本会的关于你投诉李宝林律师、夏慧(实习)律师的《投诉》材料收悉。本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经审查并组织召开纪律惩戒委员会会议,对你提交的《投诉》材料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后认为:你所投诉的李宝林律师、夏慧(实习)律师涉嫌虚假诉讼的问题,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畴,本会无权对是否构成虚假诉讼进行认定。另外,你所提交的材料中并无证据证实李宝林律师、夏慧(实习)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四十九条第(一)、(三)项、第五十条之规定,你所投诉的事项不属于投诉受理查处范围,本会决定不予立案。
汉中市律师协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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