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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隆哲律师事务所
作者 陕西隆哲律师事务所 来源 市律协 日期 2022/11/09 点击 382                  

陕西隆哲律师事务所主任  封卫宏

【律所简介】

  陕西隆哲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3月16日经陕西省司法厅许可成立。合伙人封卫宏、张志伟、张宏律师和其它多名律师均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等法学院校,具有多年的执业资历,办案经验丰富。律所主任封卫宏律师任汉中市律师行业协会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

  我所秉承“隆礼重法、哲而笃行”的办所理念,强调与相关业务单位的合作,与汉中多家司法鉴定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拍卖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保持着稳定的业务协作关系。

  我所恪守“勤勉、尽责、专业、高效”的所训,竭尽全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多名律师现担任汉中市人民政府、汉台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局等数十家行政单位法律顾问,并担任汉中市移民搬迁公司、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汉中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龙岗学校等三十余家公司法律顾问。封卫宏律师荣获第二届汉中市十佳律师、汉中市人民政府第四届优秀法律顾问等荣誉。

 

【名称释义】

  “隆哲”二字取隆礼重法、哲而笃行之意。

  “隆礼重法”出自于荀子的治国理念: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在国家治理上,荀子非常看重“礼”,荀子认为人的天然本性是追求利欲的,而礼的作用则在对人的利欲的无限追求作出限制,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为了确保公共秩序的正常运转,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由此,礼转为法。因此,荀子常有“礼法之枢要”“礼法之大分”的提法,而以礼法并称。“哲而笃行”,哲是知道、明白的意思,知道前面的礼法关系就要有所落实,做到知行合一。

  隆哲律师始终坚信诉讼是解决争议的最后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穷尽协商、调解、斡旋等方式定分止争,先礼后法,唯愿天下无讼。


  电话:0916-881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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